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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洪山区建筑管理站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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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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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2006年建筑市场市场行为、文明施工、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有关工作,保证市政府工作目标的落实,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考核内容
    1、加强建筑市场行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在建项目违法工程的自我发现率100%,台帐登载率达100%,并进入微机管理台帐,台载记载内容详实准确无漏项。
    2、强化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建筑市场、文明施工黑榜公示案件提名不低于6件。
    3、依据法律、法规和程序处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符合《建筑工程行政处罚案件必备资料》要求,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各类行政处罚档案资料齐备。违法工程查处率不低100%,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处罚金额应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结案率95%,各类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率100%。
    4、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文明施工管理一级目标,确保行政辖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创“文明样板工地”占辖区项目总数10%,创“文明优良工地”占辖区项目总数30%。组织文明施工现场会或观摩会不得少于1次,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创新工作任务。 
    5、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有毒有害烟尘、噪声扰民,进出现场车辆带泥上路,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夜查行动。
    6、建筑业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配合计生部门抓好日常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筑工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验证率达到政府下达的目标。
    7、及时调查、处理、回告群众投诉,按时限规定查办回告,回告率100%。
    8、每季度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有关统计报表,每半年有一次统计文字分析。每2个月报送市场站工作简报不少于1篇,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含市场行为、文明施工管理)。
    9、积极完成市市场站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二、考核及奖惩办法
    考核采取区建管站自评和市市场站平时抽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奖励站长、分管站长两个半月工资,市场管理员两个月工资。得分在80至90分(含80分)的,奖励站长、分管站长两个月工资,市场管理员一个半月工资。得分在80分至60分的不予奖励,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站长、分管站长、市场管理科长奖金由市市场站发给,市场管理员奖金由各区站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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