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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筑工程开工文明施工现场勘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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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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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工报告:工程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向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提出文明施工开工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该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文明施工主管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二、现场勘验:主管部门接到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文明施工开工报告后,及时组织文明施工市场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提供技术咨询,并填写勘验笔录。
    三、勘验公示:市场管理人员的勘验结果和笔录,经建管部门负责人复核后,在建设网站和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天)
    四、勘验合格:工程的文明施工情况经公示合格后,由建管部门核发“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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