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年初由施工单位向辖区建筑市场管理站申报,并填写《武汉市建筑工程样板工地、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跟踪管理登记表》;
(2)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每半年按标准进行考核评比;
(3)经评定符合条件的,授予“文明施工现场(样板工地)”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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