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完善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严明评标纪律,严肃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禁止挂靠企业投标,禁止投标人串标、围标、买标,严禁中标企业转包和非法分包中标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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