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韦月红报道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工程款清欠工作明年要完成,今年是清欠工作关键的一年,广西自治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从五个方面入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本完成清欠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还款计划。今年广西清欠工作的重点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到年底,要基本偿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偿清比例数要达到75%以上。其中,地级市要基本偿清政府拖欠,偿清比例数要达到80%以上;贫困县要达到70%以上。各地要逐项核实拖欠情况,对许多双方未认定的项目,可通过核减、核销或司法途径解决;经核实不属于政府拖欠的,要予以核销。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把还款计划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从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性收费、资产变现收入,以及上缴财政的转移支付筹资金中,在规定许可范围内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偿还本级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市级政府对于贫困县的拖欠,特别是按标准建设的普九义务教育项目造成的拖欠,应安排一定的财政补贴帮助还款。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抓好重点项目督办督查工作。自治区及各市都要列出10个以上(共140个)重点督办督查的项目,按清欠的责任分工进行重点督办。自治区清欠办要加强督查,必要时召开协调会和深入基层进行督办,对不配合清欠工作或虚报、瞒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自治区清欠办要定期通报各市清欠进展情况,对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要进行督查督办。
四是及时做好还款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对还款项目核销的确认工作,督促企业及时上网填报还款。涉及外省或非辖区清欠工作,及时报自治区清欠办协调解决。
五是切实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清欠措施的落实。清欠工作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由各级人民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共同配合做好清欠工作。要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清欠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清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