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将全面展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设部近日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于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范围包括: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
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及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04]170号)和《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等文件的情况;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形势分析和相关工作部署情况;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二、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是重点检查在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和市政桥梁工程的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
四、是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建设部对此次检查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意见:一、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随机检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自查基础上,建设部将根据各地开展检查和上报情况的实际,组成检查组进行督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管和有关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还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