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管字[2004]29号
市市场站关于对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行政
执法案件案卷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建管站:
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市、区建筑市场管理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案卷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案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永久
副组长:易烈珍、熊彦琼
成 员:王林森、方章根、姚允成
二、检查内容
查阅2004年在建工程台帐登载,市场行为检查记载,重点检查对象是2003年11月—2004年10月底已经办结的建筑市场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具体内容是:
(一)处罚执行的案件案卷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否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款;
(二)处罚执行的案件程序是否合法,包括:(1)立案审批程序规范;(2)调查取证,决定处罚;(3)决定处罚前,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权利;(4)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按规定举行听证;(5)履行法定前置程序,如:责令整改程序、重大处罚集体决定程序;(6)行政处罚文书送达符合法定程序;
(三)案件案卷应收集的证据资料是否其全;
(四)处罚的案件是否及时执行和结案;
(五)有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其原因。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情况汇报、查阅工程项目台帐、微机登载记录、查阅案卷资料。检查结果直接纳入本年度各区(开发区)建管站目标考核兑现,并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区(开发区)建管站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罚案卷的清理、归档等工作,并按检查要求对办理的案件逐项自检;
(二)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从11月15日开始。
附件:1、2003年11月—2004年10月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案件结案登记表
2、建筑市场行为行政执法检查评分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市场 行政执法 检查通知
抄 报:市建委唐昌海、胡亚波副主任,法规处、建管办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办公室 2004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