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施工专业、劳务分包企业
进行年度登记核验工作的通知
武建管字[2008]08号
各区(开发区)建管站,外地驻汉建管站(办事处),专业、劳务分包企业:
按照市建委(武建[2008]7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营造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分包交易行为,对武汉地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企业进行企业登记核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核验的范围
2007年度登记的企业进行年度核验,没有登记的企业进行年度登记。凡在武汉地区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外地来汉企业从事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属本年度企业登记核验的范围。
二、登记核验的程序
市场站建设工程分包交易中心负责企业年度登记和核验工作。武汉市建委批准或申报并取得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自行到工程分包中心办理登记或核验;外地来汉承揽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办理登记或核验,由企业所在地驻汉建管办事机构统一集中到工程分包中心办理,企业所在地没有驻汉办事机构的企业,可自行到工程分包中心办理登记或核验。
三、登记核验申报资料
(一)《建筑业在汉施工分包企业登记(核验)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四)外地来汉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对驻汉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五)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分包企业施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与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签章的一证双印证书);
(七)提供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八)2007年未换登记证的,需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分包企业在汉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的电子文件(用word格式)。
四、登记核验时间
2008年5月15日至7月30日,在市场站工程分包交易中心统一办理。
五、几点要求
(一)分包施工企业未办理企业登记(核验)的,不得承接专业劳务施工分包任务。
(二)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企业登记(核验)资料。
(三)申报资料按照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
(四)资料按照目录顺序排列。企业施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按照《建筑业在汉施工分包企业登记(核验)申请表》中花名册顺序排列。
咨询电话:建设工程分包交易中心 65680166 65680165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企业登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