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汉地区建筑施工专业、劳务分包企业
进行年度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建管站、外地驻汉建管站(办事处)、专业劳务施工分包企业:
按照市建委(武建[2007]70号)文件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精神,加快规范建筑市场分包交易行为,营建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建筑市场秩序,方便分包企业承接施工任务,为发包方择优选择施工分包队伍,决定对武汉地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企业进行企业登记年检,企业登记年检合格的施工分包企业方可承接施工分包任务,并全部上网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登记年检范围
凡武汉地区(包括外地来汉和武汉本地)具备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属本年度企业登记年检的范围。
2006年以前未进行企业登记的分包企业,2007年进行企业登记;2006年以前已经进行企业登记的分包企业,2007年更换新证。
二、企业登记年检程序
(一)企业登记申请。外地驻汉建管站(办事处)负责本地进汉施工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集中领取申请表,施工分包企业在汉未设办事处的可自行到建设工程分包交易中心领取《建筑业分包企业在汉施工企业登记(年检)申请表》。
(二)申报资料。武汉本地区施工专业劳务分包企业自行将申报资料提交我站建设工程分包交易中心。外地分包施工企业有当地建管部门驻汉建管站(办事处)的,由驻汉建管站(办事处)初审盖章后集中提交;无当地建管部门驻汉建管站(办事处)的,自行将申报资料提交我站建设工程分包交易中心。
三、所需资料
(一)专业和劳务施工分包企业登记的:
1、《建筑业分包企业在汉施工企业登记(年检)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4、外地来汉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对驻汉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需提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流动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分包企业施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与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签章的一证双印证书〉。
8、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以格式文件,储存在U盘中。
9、建筑业分包企业在汉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以格式文件,储存在U盘中。
10、企业所在区、驻汉办事处(建管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二)专业和劳务施工分包企业进行年检的:
1、《企业登记证》原件。
2、按(一)1,2,3,4,5,6,7,8,9,10相关资料。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情况有变或需添加内容的),以格式文件,储存在U盘中。
4、以上第3项如有变动,必须提供公司相关变更文件。
5、2006年办理的施工分包工程施工核准书(合同备案书)及合同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2007年4月25日至7月30日为企业登记年检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其中4月25日至30日为领表时间。企业资料提交齐备当时办理。
五、专业和劳务企业登记年检要求
(一)分包施工企业未办理企业登记年检的,不得承接专业劳务施工分包任务。
(二)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企业登记年检资料,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资料按照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
(四)资料按照目录顺序排列。企业施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按照《建筑业分包企业在汉施工备案登记申请表》中花名册顺序排列。
(咨询电话:建设工程分包交易中心 65680166 65680165)
二00七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