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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作者:市场检查四科 来源
日期: 20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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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决定》的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六届六中全的主旨和新特点,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上取得了新的重大认识,为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也为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奠定了理论基础。这次全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表明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由于《决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且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由中央全会作出的。因此,被理论界称之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同样,也开辟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境界。
    正确理解这种新境界,对于准确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定了新目标、明确了新方向、提供了新理念、强化了新举措。
    其一,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定了新目标。这些新手目标包括:完善民主法制,切实尊重保障人民权益;致力“共同富裕”,家庭财产普遍增加 ;保障民生之本,构建社会“安全网”;强化公共服务,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增强全民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激发社会活力,打造创新型国家;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实现天蓝水清,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其二,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明确了新方向。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但是,不同的发展阶段面临不同的发展课题。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正如理论界普遍共认的那样,目前,我国既面临着“黄金发展期”,又面临着“矛盾凸显期”。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既有因为举措得当而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有因为应对不当而陷入发展陷阱的失败教训。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更为艰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可能更复杂、更突出。在这种社会发展背景下,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致力于破解和谐社会系列难题,化解社会矛盾,强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谋求文明、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必将促进全面小康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其三,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理念。“和谐社会”理念,发端于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的“社会更加和谐”等间接表述,在2004年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被首次完整提出,目前,“和谐”理念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在六中全会上,和谐社会是一个主要议题,社会问题作为主要议题提交中国执政党中央全会专门讨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尚属首次。在和谐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经济社会正发生着一系列变化。表现在,告别“GDP崇拜”:单纯的经济增速并非真正发展 ;遏制工业消耗信马由缰:节能、环保成调控“阀门” ;“拐点”效应日趋明显:新农村建设注重“实惠”;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网络全力铺就;关注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幸福”与“和谐”更加量化。因此,被理论届誉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其四,这种新境界,新就新在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化了新举措。这些举措包括: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六个原则:”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完善“六个制度”即: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九项工作”即: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这些新举措,对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的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目标。
    六中全会后,我国将正式进入和谐社会理论的执行、实施阶段。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六中全会《决定》精神,将学习和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在迈向和谐社会的路程中踏下自己坚实的脚印,为最终实现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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