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会议
9月14日下午,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在东湖湖宾客舍召开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8月31号市建委召开的“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最后四个月时间如何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一级目标完成和迎接“国庆”黄金周及相关会节活动期间的建筑工地环境保障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会议由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副站长熊彦琼同志主持,全市各区(开发区)建管站的站长、分管副站长和市场科长参加了会议,市建管办副主任彭浩,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站长吴永久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熊彦琼副站长首先通报了今年8月份以前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达标检查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建委的领导下,由于各区建管站领导的重视和全市建筑市场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广大施工企业的积极支持与配合,达到了预期目标,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总体达标97%,与往年同期相比上升20个百分点。远城区建筑工地总体达标84%,但总体上形势不容乐观,与中心城区相比差距较大。并就上半年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都一一作了详尽的讲解,对下半年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关于开展2004年三季度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和关于“十一”期间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站长吴永久在讲话中着重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确保今年一级目标任务的完成。要正确对待行评工作中行评代表提出的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努力把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抓紧抓好;确保今年工作目标完成,是充分体现“亲民、务实、创新”责任政府的要求。因此,各级建管部门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有为求有位、自律求自强、创新求发展”。二、正视目前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前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他指出:“一是文明施工的标准提高了,广大施工企业对新标准的学习掌握运用还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二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前置条件减少,工作难度增大,管理手段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过去的事前控制变为现在的事后监督,重过程管理;三是行政管理体制变革调整中,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难度,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四是一些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相继在武汉召开,虽给武汉带来了展示良好形象和发展的机遇,也给我们建管部门工作带来了压力,增加了工作量”。三、今年后4个月的工作要求:一是各区站要在新的体制下,认真探索文明施工管理的新路子,制定新办法。二是要进一步组织广大施工企业和管理人员对新标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验收的标准。三是要加强对业主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并将监管的结果登载市场站局域网或门户网站,记入企业的信誉档案。四是严格责任制,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五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文明施工技术评定标准,争取上升为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科研课题项目,成为地方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六是要发挥市民的监督作用,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七是要认真做好对行风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的核实查处回复工作。建管办副主任彭浩在讲话中指出:“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市政府与市建委确定下来的,市建委领导十分重视这一工作,关注这方面的工作,今年上半年,在市场站和各区站的共同努力下,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率有所上升。中心城区比远城区完成得要好些,有些区站的达标率不很高,有距离。目标确定了,实现完成是毫不动摇的,怎么办?各区站都要根据上半年文明施工目标的达标情况,对照目标找差距,对照差距定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真抓严管,落实责任,抓紧最后仅有三个月的时间,进行百米冲刺,努力实现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大幅提升,全面落实完成一级工作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年度工作目标与 “十一”节日期间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希望各区站一定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按照市场站的统一部署,落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同时也要确保节日期间文明施工管理的保障工作,做到随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得到有效处置;二是在机制变革中,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前置条件弱化,过程管理强化。因此,一定要正确处理好事前控制与事后监管的关系,工作上要转变思路,更新方法;三是在标准提高、考核方法变化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掌握和执行新标准以及新的考核方法;四是在新的体制运行中,如何进一步划分市区职能分工,一定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加强调研,同时市区都要考虑这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