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及《湖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迎接洪山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区检查,洪山区建管站以此为契机,按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对洪山辖区的在建工地进行了细致的巡查。巡查过程中,站工作人员要求所有在建工地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管理,尤其是食堂卫生管理、宿舍及现场卫生管理、厕所卫生管理,如食堂灭四害的设施、务工人员食物卫生、施工现场卫生、宿舍防疫消毒、厕所清扫保洁等均须严格落实。在站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各在建工地积极配合,对管理不足之处认真进行了整改。2006年9月18日,由省、市相关领导组成的创建检查团对洪山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抽查,检查了由中建三局三公司承建的华中师范大学十号教学楼工程,成绩优秀,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